【运逵讯】2018年8月20日至24日,受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邀请,我所组建了以黄明华副主任为组长,吴秋思律师、雷琳律师为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巡回宣讲组,先后为成都市质量技术稽查一分局、二分局、成都计量检定测试院、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和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巡回讲座。
巡回宣讲组通过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若干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背景、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留置、监察处置等重点内容作了解读。
8月20日与22日,吴秋思律师分别在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与成都市质量技术稽查一分局、二分局开展讲座。
8月21日,傅强部长在成都计量检定测试院开展讲座。
8月23日,雷琳律师在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与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讲座。
8月24日,黄明华副主任在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开展讲座。
此次开展的专题巡回讲座在各单位引发了强烈反响,参加讲座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巡回讲座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精神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八项规定”,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而奋斗。
我所作为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将继续以团队化、专业化、定制化的法律服务为市局及下属单位依法行政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