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逵讯】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本所党支部组织开展了“国家宪法日”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黄明华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律师参加了学习。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正式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时,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宪法阐明一系列重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引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宪法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宪法思想立意高远、观点鲜明、思想深邃、内容丰富,具有十分清晰深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逻辑。
党支部书记黄明华同志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不断创新发展并日益成熟完备,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注入不竭动力,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不断登临新的更高境界。我们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尤其是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