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共享机制
律所内部完全实现高级合伙人团队资源共享、专业律师资源共享、律所知识共享、律所信息共享、社会资源共享,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深度法律服务。
项目团队管理制
坚持依据客户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切合其实际的个性化服务方案。根据客户不同要求由 2-7 名律师组成项目团队全程负责处理客户的各项法律事务,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首席律师负责制
每一个服务项目均有 1 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牵头并作为首席律师对该项目的质量和时效承担责任。
工作协调机制
坚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建立必要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保障工作效率与效果,以拥有的广泛资源为合作伙伴提供增值服务。
定制深化服务机制
指定专人负责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联络,建立工作专档,不定期与客户进行工作交流;对重大事项预前策划,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工作方案。同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给予不同的定制化服务。
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通过为客户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从制度上减少乃至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有别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应对措施。
一站式资源服务
与商标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涉及上诉法律事务都由我们帮您轻松搞定。
预防为主服务
通过制度完善、流程设计,有效堵塞漏洞,减少诉讼的发生,万一迫不得已诉讼时,也能使自己处于有利位置。
主动式服务机制
主动为客户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给客户,主动将自己在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对客户有益的经验进行分享,而不是坐等顾问单位“找上门”。
管理与法律相结合
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注重与其文化、理念相结合,注重法律意见的实用性、适应性,做客户管理的促进者,而非阻碍者。